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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 International Law

为什么国家不友好相处:国际伦理的混乱世界

为什么国家不友好相处:国际伦理的混乱世界

为什么国家不友好相处:国际伦理的混乱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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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国际关系看起来如此…不道德?即使是最善良的人,也可能支持国家层面的行动,而这些行动是他们个人做梦也不会做的?这是约翰·杜威,一位非常聪明的哲学家,过去一直在思考的问题。他并没有试图为国家制定一套完美的道德准则,而是试图弄清楚为什么我们在国际上如此不擅长运用伦理。

杜威指出了一个巨大的历史讽刺。有一段时间,尤其是在格劳秀斯(国际法中一个极其重要的人物)之后,“自然法”——基本上是普遍的道德规则——在塑造国际关系方面占据主导地位。从天主教徒到新教徒,每个人都同意这些基本的道德原则,并且这些原则影响着国家之间的互动。可以把它想象成一个共同的伦理手册。

但后来事情分崩离析。“自然法”与其相关的宗教信仰和特定的理性观失去了影响力。科学改变了我们对世界的理解,理性在社会中的统一力量也消失了。突然之间,我们有了一堆相互竞争的道德观念,没有一种被普遍接受,这在国际事务中留下了一个巨大的伦理真空。

杜威考察了试图填补这一空白的两个主要思想流派:功利主义和被他称为“黑格尔式”的思想(一个包含各种优先考虑国家的哲学的广泛类别)。功利主义,它关注最大限度地提高整体幸福,在理论上听起来不错,但杜威认为它在国际上失败了。它过于理想化,并且没有考虑到缺乏国际机制来执行它。“黑格尔式”的方法,将国家的权威置于一切之上,甚至更糟,它基本上将战争合理化为加强国家的一种手段。

那么,解决方案是什么?杜威建议采取一项激进的措施:禁止战争。他认为,只要战争仍然合法,个人道德和国家行动之间就会存在根本冲突。这就像有一个双重标准——一个用于个人,另一个用于国家。禁止战争,建立国际法院和适当的法律框架,将为道德行为创造一个共同的基础,并为伦理国际关系提供一个急需的框架。

杜威并不天真;他并不认为禁止战争就能神奇地阻止所有冲突。但他相信这将是使国际行动与我们的道德情感相一致的关键第一步。它将给我们一个共同的目标,一个可以共同构建的伦理框架。这是一个有力的论点,即使在今天,考虑到我们在将伦理应用于国际政治方面持续面临的挑战,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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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生存之战:从法律视角看加沙战争

以色列生存之战:从法律视角看加沙战争

以色列生存之战:从法律视角看加沙战争

A young boy in a purple shirt walks through a muddy area in a Syrian refugee camp, reflecting resilience and hope.
A young boy in a purple shirt walks through a muddy area in a Syrian refugee camp, reflecting resilience and hope.

以色列的生存历程一直危机四伏,而圣战恐怖主义和伊朗核野心的双重威胁更是将这种危险提升到了存亡攸关的程度。要理解当前加沙冲突,必须从军事和法律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加沙平民的苦难不容否认,也令人深感不安,但哈马斯的行为从根本上违反了国际人道主义法。他们故意将军事设施部署在平民建筑内,并蓄意攻击平民,构成国际法下的战争罪行。这不是一场对称冲突;哈马斯的行动源于明显的“犯罪意图”(mens rea),而这在以色列的自卫行动中并不存在。

国际法并不要求自杀。以色列,像任何国家一样,拥有固有的自保权。2023年10月7日的袭击并非关于巴勒斯坦自决,而是蓄意侵略行为。因此,以色列的回应不仅是权利,也是根据“互助原则”(国际法基石,要求各国协助面临恐怖主义威胁的其它国家)的法律义务。

以色列行动的比例性经常受到质疑。然而,武装冲突法中的比例性并不意味着只造成同等程度的伤害。它关乎为实现合法军事目标而使用武力之必要性,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平民伤亡。哈马斯不分青红皂白的火箭袭击和蓄意攻击平民直接违反了这一原则。相比之下,以色列对其自卫行动中造成的不可避免的平民伤亡表示遗憾。

哈马斯所宣称的巴勒斯坦“自决”目标,实际上是消灭以色列的伪装计划。这一灭绝种族目标植根于1974年巴解组织的“阶段计划”,突显了冲突的真实性质。升级为化学、生物或核恐怖主义的可能性是切实存在的威胁。

恐怖分子被视为hostis humani generis——全人类的敌人。纽伦堡原则确立了“没有犯罪就没有惩罚”的原则,具有普遍适用性。正义要求追究哈马斯及其支持者(包括为恐怖分子头目提供庇护的国家)的行为责任。

总之,加沙冲突不仅仅是一场军事对抗,更是与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恐怖组织的斗争。透彻理解相关的法律原则对于准确评估局势和促进公正解决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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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生存之战:从法律视角看加沙战争

以色列生存之战:从法律视角看加沙战争

以色列生存之战:从法律视角看加沙战争

A young boy in a purple shirt walks through a muddy area in a Syrian refugee camp, reflecting resilience and hope.
A young boy in a purple shirt walks through a muddy area in a Syrian refugee camp, reflecting resilience and hope.

以色列在加沙的近期冲突并非简单的军事行动,而是面对日益升级的圣战恐怖主义和伊朗核武器化迫在眉睫的威胁下,一场攸关生存的斗争。理解这一局势需要同时考察军事行动及其背后的法律框架。

哈马斯10月7日的袭击,其广泛的杀戮、强奸和劫持人质行为,构成对国际人道主义法的严重违反。这些行为,将军事设施部署在平民建筑内,是一种蓄意的策略,将平民伤亡的责任从以色列转移到哈马斯领导层身上。

以色列的反恐行动,虽然导致了令人遗憾的平民伤亡,但在自卫原则下在法律上是正当的。国际法并不强制要求自杀;国家拥有固有的生存权。以色列的行动还得到了互助原则的支持,该原则义务各国协助面临恐怖主义威胁的其它国家。

经常对以色列提出的不成比例的指控误解了相关的法律原则。武装冲突中的比例原则关注的是实现军事目标所需武力的必要性,而不是所造成损害的等同性。哈马斯不加区别的袭击,以平民为目标,并故意将军事设施部署在平民区内,违反了既定的战争规则。

哈马斯长期目标,正如其宪章和过去的声明所证明的那样,是消灭以色列。这种生存威胁超越了当前的冲突,需要全面理解以色列在针对种族灭绝敌人的自卫背景下采取行动的法律依据。

国际社会必须超越情绪化的图像,并参与到对局势的法律现实的考量中。以色列的行动虽然并不完美,但却根植于在面对公然违反国际法的坚决敌人时,自我保护的必要性。平民伤亡的最终责任在于哈马斯,它使用人盾并故意将平民作为目标。

最终,这场冲突凸显了一个基本事实:国际法为战时负责任的行动提供了一个框架,但它不能成为自杀协议。以色列的自卫权依然至高无上,即使面对复杂的法律和伦理考量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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