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裁定堕胎合法,推翻1849年禁令。
Image from PBS在威斯康星州最高法院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4比3裁决中,该院的自由派多数废除了该州长达176年的堕胎禁令。这项于周三发布的裁决认为,1849年颁布的这项古老法规已被近期规范堕胎程序的州法律所取代,这些新法律仅在胎儿具有存活能力后才将堕胎定为犯罪。
这项裁决为威斯康星州各地的堕胎服务提供者和患者带来了急需的明确性和确定性。民主党籍总检察长乔什·考尔曾提起诉讼,主张罗诉韦德案时代颁布的限制措施,特别是1985年允许在胎儿具有存活能力前堕胎的法律,已经取代了更早的禁令。法院多数意见对此表示同意,指出多年来通过的全面立法已隐含地废除了19世纪的这项近乎全面的禁令。
丽贝卡·达莱特法官代表多数意见撰文指出,较新的、关于堕胎的全面立法显然旨在取代过时的禁令。鉴于法院的自由派多数,这项裁决被普遍预期,尤其是珍妮特·普罗塔谢维奇法官曾公开竞选支持堕胎权。
然而,这项裁决遭到了保守派法官的强烈反对。安妮特·齐格勒法官批评该裁决是“令人瞠目结舌的司法意志行使”,指责多数派屈服于个人偏好和政治选民。她认为法院越权通过判决进行立法,而非仅仅解释现有法律。
尽管遭到强烈反对,这项裁决巩固了威斯康星州的堕胎权,也符合公众情绪。2024年美联社投票调查显示,62%的威斯康星州选民认为堕胎在所有或大多数情况下都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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