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堕胎和流产:一部19世纪的法律为何至今仍让女性恐惧

我的堕胎和流产:一部19世纪的法律为何至今仍让女性恐惧

我的堕胎和流产:一部19世纪的法律为何至今仍让女性恐惧

Overhead view of a doctor checking a patient's blood pressure during a healthcare consultation indoors.
Photo by Thirdman on Pexels

我人生中最艰难的两个时刻都与流产有关。一次是自然流产,完全不受我控制;另一次是人工流产,一个极其私人的选择。然而,这两种经历都被一个可怕的现实所笼罩:根据一部追溯到1861年的法律——那时妇女甚至没有投票权——我可能会被当作罪犯对待。

我的自然流产来得突然而痛苦。我独自一人,血流不止,害怕失去生命。然而,最可怕的并非身体上的疼痛,而是可能因非法堕胎而被调查。1861年的《反人身伤害法》允许警方调查流产和死胎,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这并非假设。一个15岁的女孩在死胎后经历了侵入式搜身,直到检验结果显示自然原因后,案件才被撤销。这部法律给每个经历流产的女性蒙上了一层恐惧的阴影。

我的堕胎虽然合法,但也同样可怕。严重的出血导致我不得不去医院,让我感到脆弱和羞辱。即使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法律后果的恐惧也让我难以承受。如果我算错了呢?如果有人举报我呢?

这种恐惧是有理由的。妮可拉·帕克被错误地指控非法堕胎,花了五年时间才洗清自己的罪名。自2012年以来,英格兰和威尔士至少有17名女性面临调查,仅过去三年就有6人被起诉。英国堕胎促进会(BPAS)收到了近100份警方索要患者保密记录的要求。

1967年的《堕胎法》提供了一定的法律辩护,但它并没有将堕胎除罪化。堕胎仍然可能面临无期徒刑。这项比国民保健制度和妇女选举权更古老的陈旧法律,是一个持续的威胁。是时候改变了。

本周,议员们有机会投票表决一项将堕胎除罪化的修正案。这与改变准入或时间限制无关;而是要承认堕胎是一种医疗行为,而不是犯罪。这是为了确保没有女性因为流产或选择终止妊娠而面临调查或惩罚。

加入“结束1861”运动。联系您的议员,要求他们投票支持将堕胎除罪化。让我们确保不会再有人仅仅因为生存而遭受调查的恐怖。

Read the English version (阅读英文版)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自互联网公开信息,请仔细甄别,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Comments are closed.